社會是一種互助共濟的生活,人際間總有機會你請託他人、他人委託你幫忙辦點事的狀況,可是,不管你、我,有時候工作一忙起來,總是會有所疏忽,有時候難免忘記別人託辦的事情,造成尷尬的場面。
忘記別人託辦的事情,有時候是真的疏忽忘記了,有心在此的人會趕緊補救,趕緊把別人託辦的事處理好並適時回報狀況,這種忘記大家都能體諒,也不會怪罪於你,但是有些忘記,卻不是真的忘記,而是因為某些原因所致,如事情未處理好、根本還未處理、不想幫忙……,如果是這種狀況而說忘記,那這便是以忘記為藉口,是一種推託之詞,也是一種敷衍塞責的態度。
不管在生活上、在職場上或在生意場上,偶而發生忘記別人託辦的事情,但都能適時弭補,那都會獲得原諒,別人也會體諒你事務繁忙,但是如果次數多了,或沒能作事後的弭補,會讓人覺得你總是心不在此,會讓人覺得你言而無信,或覺得你能力不足,甚至於有可能會讓人覺得你對事情的不尊重,最終的結果就是不再信任你,不再尊重你,當然也不會再委託你辦事情。
經常忘記,對自己的人際關係是一種傷害
經常忘記,對對職場上或對生意場上也是一種傷害
想要不忘記別人託辦的事情
就得先懂得尊重別人
牢牢的記住託辦人所說的話
也要懂得尊重所託辦的事情
答應的事就得如期的去完成
懂得尊重別人,在別人託辦事情的時候就會用心聆聽,謹記在心
懂得尊重事情,就會先衡量自己的能力所及,會向對方說明,不會隨意答應人
人際間的相處是互相的
只要你懂得尊重別人、尊重事情
你便不容易忘記別人託辦的事情
也會獲得別人的感謝及尊重
當哪天反過來你需委託別人辦個事情時
也會獲得別人對你及你託辦事情的尊重
彼此互助、彼此共濟,互蒙其利
也會增強你的人際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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